农村翻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3-10 作者:青岛律师

农村翻盖房子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3、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4、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5、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6、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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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翻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1、农村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应当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用地许可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再依法取得的房地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翻盖房子流程是什么
翻盖房子流程如下:
1、农户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自然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
2、自然村合作社公示、审查;
3、新村村委会收到自然村的材料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4、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审批;
5、改、扩、翻建房施工;
6、建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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