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律师
首页
吴律师 手机 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点击即可在线咨询律师
首页
>
青岛律师
票据承兑被拒,追索期限
时间:2024-04-20
作者:
青岛律师
票据承兑被拒后,追索期限一般为拒绝承兑日起六个月内,再追索权则为清偿日或诉讼日起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未及时行使追索权将导致权利消灭。忽视追索期限可能丧失法律保护,严重影响资金回笼和权益维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票据承兑被拒时,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前手协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方式需考虑证据充分性、成本效益及时间效率。若证据充分且希望快速解决,可选择诉讼;若希望保持商业关系,可优先协商。
本文链接:
http://www.bama6.cn/76423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
我爸出钱给婚后的我买房,钱打给的我老婆,万一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律师事务所
杭州律师咨询
无锡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杭州劳动法律师
杭州二手房买卖律师
杭州催款律师
杭州刑事咨询律师
白城律师
阿拉善律师
枣庄律师
滨州律师
怒江律师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余干县律师
昆山市律师
成都双流区律师
博白县律师
昆明五华区律师
广州越秀区律师
漳州律师
长沙律师
上饶律师
淄博律师
长沙律师
江门律师
西安律师
周口律师
株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