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主要是指哪些权利

时间:2024-04-19 作者:青岛律师

您好,一般享有经营管理权,收益分配权等权利,您具体指的是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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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请求人对标的船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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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的法律特点如下:
1、法定性:船舶优先权是依法律明文规定而产生的,即它不是由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产生,而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所赋予的权利。
2、追及性:追及性是指一旦产生船舶优先权,优先权就依附于物并且不因所有权转移等情况的变化而改变。该特性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3、最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性是担保物权基本特征之一。船舶优先权在其他优先权之前最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一条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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