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撤销婚姻法律特性的探讨

时间:2024-04-19 作者:青岛律师

起诉离婚即可,何来撤销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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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在被撤销之前都是有效的;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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